鴨口公司把做好礦井水害防治工作作為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,全方位、多角度加強礦井水害防治各項工作,為礦井安全生產筑牢基礎。
該公司全面貫徹落實“預測預報、有疑必探、先探后掘、先治后采”十六字方針與“防、堵、疏、排、截”五項綜合治理措施,研究制定了《降雨量監(jiān)測及報警制度》、《礦井涌水量監(jiān)測制度》、《地面水監(jiān)測及巡視制度》等項制度。全面加強地表水和老空水防治,開展水文地質調查,查明本礦和相鄰礦井的老空、廢棄井巷等之間的水力聯(lián)系,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學依據(jù)。要求對井口附近或塌陷區(qū)內地表水體可能潰入井下的,必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,防止積水滲(潰)入井下。制定防治水應急預案,配備足夠的探放水設備和物資,充實了防治水工程技術人員,切實把探放水措施落實到每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,責任落實到每一個人。同時,扎實開展隱患排查和整改活動,對排查出的隱患和問題,按“五定”原則進行整改,確保礦井防治水工作順利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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