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,強化落實安全責任制,近日,陳家山煤礦在全礦副科級以上管理干部中開展安全“約談”活動,確保后140天安全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管理工作順利開展。
為使活動取得實效,該礦制定出了約談對象、約談原則、約談方式、約談內(nèi)容、考核獎罰等,并就活動開展提出了具體要求,首先,全礦副科級以上管理干部要堅持“以人為本”原則,做到以誠待人、以情感人、增強談心的和諧氣氛,針對被談對象的不同情況,采取不同方式方法,有的放矢,因人而異,使其消除思想顧慮,敢于講真話、實話,做到敞開思想,推心置腹,達到約談的目的;其次,認真執(zhí)行約談制度,管理人員要本著對工作負責、對同志負責的態(tài)度開展“約談”活動,約談對象要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。組干部(督導組)負責約談制度的督察、落實,領導約談記錄表于每月5號前交于組干部;第三,確定約談對象。礦副總以上領導每月約談3人,科(部)室科(部)長每月約談4人,區(qū)隊干部每月約談6人,主談人在找約談對象前應確定好約談的主題,并進行有關材料和內(nèi)容的準備,以增強談心的針對性和實效性;第四,每次約談活動,要聽取約談對象對加強安全管理措施、制度、問題和經(jīng)營管理、礦重大決策等的意見和建議,認真做好記錄,進一步激勵了廣大職工人人抓安全、人人重視安全,形成自覺遵章守紀良好氛圍,推進礦井后140天安全生產(chǎn)。
編輯:郝 龍